当地时间5月5日,泰国国家健康保险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根据当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对现有的新冠疫情保险政策进行调整,推出3项新的保险政策:
1、为所有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严重副作用的泰国人赔付医疗费,包括:造成死亡或永久性伤残,最高赔付4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8.3万元);造成器官损伤或残疾,最高赔付24万泰铢(约合人民币5万元);导致受伤或持续性伤病,最高赔付1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2.1万元)。国家健康保险局将开通上述保险购买渠道,保证申请后的5天内完成缴费。
2、增加新冠肺炎公共卫生服务费,即增加对疫苗接种服务费的投入,每次20泰铢(约合人民币2.1元)。
3、增加对居家隔离治疗的新冠肺炎患者,以及在政府管理的隔离场所接受治疗的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和生活保障投入,包括伙食费和必要医疗物资的配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