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中国目前看病难与贵的这种现象,出现了泰康特效药保险,它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它具体有哪些保险责任呢?如果大家也对整个问题感到非常的感兴趣的话可以先看一看下面文章中的详细介绍,之后就清楚了。
泰康特药保险设计的初心就是一站式解决中国癌症病人面临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售后深受消费者青睐,但购买产品前需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内容,防止后续理赔时有争议。据悉,泰康特效药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期间、犹豫期、等待期以及新续保合同交费期,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您若继续投保本保险,则新续保合同自本合同期满日次日零时起生效,新续保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新的保险期间,有效期为1年,每次续保,均以此类推。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您所交保险费的发票。自我们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您首次投保或者中断后再次投保本合同时有犹豫期,续保没有犹豫期。
等待期
您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者中断后再次投保本保险时,白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特定恶性肿瘤,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新续保合同交费期
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若您和我们均同意续保,则自本合同期满日次日起60日为新续保合同交费期。交费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新续保合同的保险费。如果您未在交费期内交纳该续保合同的保险费,新续保的合同自交费期期满日的24时起效力终止。
泰康特效药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期间、犹豫期、等待期以及新续保合同交费期,其中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另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
总之,泰康特效药保险为大家提供的保障是非常的全面的,希望大家在对它进行深入的了解之后可以考虑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