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准妈妈安胎险真的能为大家提供非常全面的保障,这也是大家为什么都开始投保的具体原因,一般只要大家在购买之后都是不会失望的,可以得到不少的好处。
众安保险给准妈妈和宝宝准备一份保障-准妈妈安胎险珍爱版,和你一起期待小天使的降临。那么,众安准妈妈安胎险怎么样?产品具有保障全面、投保范围广以及价格实惠等优势,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保孕妇
对孕妇的保胎、妊娠等提供保障。对于怀孕期间易患的疾病如子痫症、侵蚀性葡萄胎、羊水栓塞、弥漫性血管凝血、胎盘早期脱落等具有一定的保障。
保孩子
保障孩子先天缺陷。对于新生儿的易得缺陷如唇裂/腭裂、四肢短缺缺陷、多/并指(趾)、先天性心脏病(不开胸)、先天性耳畸形等等都可提供保障。
投保范围广
众安特有保障,保胎、安胎医疗赔付,年龄在20至40周岁之间,且怀孕未满20周均可投保。
众安准妈妈安胎险怎么样?产品投标范围广,年龄在20至40周岁之间,且怀孕未满20周均可投保;其次产品保障全面,对孕妇的保胎、妊娠等提供保障;另外保障孩子先天缺陷,如唇裂/腭裂、四肢短缺缺陷等。
各位准妈妈们,有想过给肚子里的小宝宝准备一份保障,众安准妈妈安胎险是您明智的选择,购买产品前建议提前了解下保险条款,防止后续理赔时有争议。据悉,众安准妈妈安胎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被保险人、保险期间、保险事故通知义务以及合同的解除,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被保险人
年龄在二十周岁至四十周岁,投保时怀孕未满二十孕周且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性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分娩的新生儿为附属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起始日零时开始,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保险事故通知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合同的解除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
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2)保险合同凭据;
(3)保险费交付凭证;
(4)投保人身份证明。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本保险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众安准妈妈安胎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被保险人、保险期间、保险事故通知义务以及合同的解除,其中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另外被保险人指在二十周岁至四十周岁,投保时怀孕未满二十孕周且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性。
总之,众安准妈妈安胎险的好处有很多,希望大家在购买之后能够多多的关注相关问题,之后可以更加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