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大家应该都是有一些了解的,知道它有很多重要的内容都是我们不可忽视的。在很多时候大家可以多多的关注一些相关介绍,这样就可以更好的选择了。
一、什么是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双倍的赔偿: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身故的,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会按“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即。
二、怎么申请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公安等部门以及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须提供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以及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5、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6、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残疾,须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7、投保人、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申请特别保险金的注意事项:
1、若受益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2、保险人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以及上述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3、保险人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以及上述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4、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已支付的保险金。
5、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现实当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失踪人员认定死亡的情况,而我国规定是两年失踪认定死亡,这明显超出了死亡保险赔偿的年限范围。而针对这样的特殊情况,国家与保险公司也有特殊的规定并不会不给予赔付,在这方面遇到问题可以多多咨询律师进行解决。
这些都是大家在购买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的时候一定要关注的问题,大家在看完之后应该都知道如何去选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