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两全保险,可能还有很多人不清楚它到底是怎样的。其实只要是关注保险行业的消费者应该都不会太过陌生,要是大家真的不清楚的话只能继续看下面文章的介绍了。
我们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常常会看到某些险种名字中带有“两全”的字眼,但是许多消费者不清楚其定义,下面我们详细看看什么叫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兼具“储蓄性”和“给付性”,出了事得到赔偿金,不出事则到期后还本。我们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常常会看到某些险种名字中带有“两全”的字眼。
一切要从寿险的分类说起。寿险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寿险是指和财产险相对的所有人身保险总合;而狭义的寿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亦称“生命保险”。消费者购买了“生命保险”后,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龄时,履行给付保险金。而“生命保险”又可以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三种。
两全保险具有保障性和储蓄性的双重功能。首先,两全保险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可能发生的死亡事故提供保险保障。同时,两全保险在保险期间内不断积存现金价值。因为两全保险通常也采用均衡保险制,在均衡保费制下,保险人早期收取的保费大于其用于赔付的部分,超过的部分不断积累起来构成准备金用于以后的支付。在两全保险中,积累起来的准备金在保险期间届满时将等于保险金额。因此说,两全保险具有很强的储蓄功能。正因为两全保险承担了双重的保险责任,生死合险的保险费率要比单纯的生存保险或死亡保险高。
什么叫两全保险?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就是死亡保险加生存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身故,受益人领取死亡保险金;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健在,则领取生存保险金。
上面文章就是对两全保险定义的详细介绍,想必大家通过上面文章的内容都可以弄清楚什么是两全保险了,之后不会再有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