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很多人在购买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的时候没有注意一些条款内容,所以在后面出现了不少的纷争,这个时候大家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了。希望大家可以注意下面这些:
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产品性价比高,价格实惠,因此有需求的客户可以选购,但是购买前需要需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等内容。据悉,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犹豫期、宽限期以及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下面看看详细的介绍。
投保范围
您或被保险人应符合我们“约定客户”的条件,“约定客户”的条件以您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为准。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且未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且您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容向您退还保险单的未经过净保费。在您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保单年度内,如果我们已给付过任何保险金,则不退还未经过净保费。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犹豫期、宽限期以及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其中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之后如果大家再次遇到关于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的不清楚的地方,其实是可以在上面的文章之中寻找具体的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