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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康吉利宝年金保险的相关责任有哪些

1701 网络整理 来源: 亲民保 2019-07-05 15:17:07

君康吉利宝年金保险也有自己的责任,大家在购买的时候就需要合理的去了解君康吉利宝年金保险的责任,然后再合理的去利用。那么,君康吉利宝年金保险有哪些基本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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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存保险金给付

 

  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满日之前(不含保险期满日),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给付生存保险金:

 

  (1 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为10年,则生存保险金金额为累计已交保险费的6.0%

 

  (2 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为15年,则生存保险金金额为累计已交保险费的5.0%

 

  二、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

 

  (2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保险期满日的24时,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综上所述,君康吉利宝年金保险的责任很多,大家在购买保险的是如果直接去购买这个保险就有很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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