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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办医与保险机构合作

1945 网络整理 来源: 亲民保 2019-06-13 16:20:17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银保监会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意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服务等6个方面入手,提出22项政策措施。其中,在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方面,《意见》提到,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办医联合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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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截至2018年底,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达到45.9万个,占比46%;社会办医院数量达到2.1万个,占比63.5%;社会办医床位、人员、诊疗量占比均持续增长。但是,社会办医服务能力水平总体不高,医疗技术、学科水平、服务质量、品牌声誉等方面存在短板。


  《意见》要求,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各地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首先要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有关医疗机构。在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时,本地区医疗设施不足的,要在供地计划中落实并优先保障医疗卫生用地。营利性社会办医,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中提到将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包括优化医保管理服务、支持社会办医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等3项措施。


  在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办医联合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互补;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工作,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信息系统与社会办医信息系统对接,方便为商业保险患者就医提供一站式直付结算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社会办医。


  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刘宏健在6月12日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保险业可以在两个方面为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提供支持。一是通过保险产品,为社会办医提供支付保障。目前,健康保险普遍将被保险人在社会办医机构就诊的费用纳入了保障范围,提升了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支付能力,也为社会办医机构正常运行提供了支付保障。二是通过保险资金运用直接投资社会办医。保险资金运用青睐能够长期持续经营、具有稳定收益和较低风险的行业,适合对医疗机构进行投资。


  刘宏健介绍,从国际情况来看,保险公司也是社会办医机构最重要的投资主体之一,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普遍投资医疗机构,我们国家保险业也在积极探索参与社会办医。目前有一些机构已经进行了比较成功的摸索,比如说直接投资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相关领域,在移动医疗、医疗大数据、医药开发等方面作出了一些尝试。同时,还有一部分机构直接参与公立医院的改制,也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益。


  “《意见》的颁布对于商业保险机构投资社会办医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保险业参与社会办医也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多元办医格局和医疗服务竞争机制,起到推动医疗技术发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催化剂’作用。同时,保险业参与社会办医,也会对保险业自身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刘宏健称,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支持保险业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在推动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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